序号 | 项目名称 | 申报条件 |
1 |
东莞市科学技术奖 |
已通过法定机构鉴定、评审、评估及验收,或已取得专利(发明或实用新型),且技术水平或学术水平达市内领先水平,已对我市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|
2 |
国家高新技术培育企业 |
产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范围;近两年有授权专利或许可使用的专利3项以上;有进行研发活动,研发费达到销售3%以上;高新技术产品占收入的45%以上,研发人中占公司的10%以上 |
3 |
国家高新技术业术企业 |
产品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范围;近三年有授权专利或许可使用的专利8-10项;有进行研发活动,研发费达到销售3%以上;高新技术产品占收入的60%以上,研发人中占公司的10%以上; |
4 |
东莞市专利资助申请 专利申请 |
东莞地址申请的个人和企业;获得专利证书当年 |
5 | 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 |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;有专利发明5件或实用新型10件或外观设计30件以上 |
6 | 东莞市专利示范企业 | 已是专利培育企业;上年度销售额1000万以上;有专利发明5件或实用新型20件或外观设计50件以上 |
7 | 东莞市专利奖 | 已获得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;项目有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。 |
8 | 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(重点) |
1、当年有研发项目 2、并正确规集出相应的费用, 3、按100万的研发费用来计算,可抵扣12.5万企业所得税 |
9 | 广东省研发费补贴 |
1、上年度有产生研发费用的企业; 2、有正确规集研发费用; 3、企业有自主立项及专利; 4、在广东省政务平台有提前备案 5、有在统计局正确填写单年所发生的研发费; |
10 | 东莞市研发费补贴 |
1、上年度有产生研发费用的企业; 2、有正确规集研发费用; 3、企业有自主立项及专利; 4、有在统计局正确填写单年所发生的研发费; |
11 | 企业市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|
1、上年度有产生研发费用的企业; 2、有正确规集研发费用; 3、企业有自主立项及专利; 4、有在统计局正确填写单年所发生的研发费; |
12 | 企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| 年度销售收入5000万以上,缴纳各项税金(含减免退部分)占销售总额不低于5%;研发支出占销售收入4%;中心建设费超过500万;有高级职称或博士1人。拥有硕士学位或中级职称的人员不低不30%。 |
13 | 企业省级技术中心 |
1、销售不低于2000万,上一年度的研发费不低于企业年销售的%,或不少于600万。 2、企业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,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不低于30% 3、公司经营良好,有20项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以上; |
14 | 市重大科技项目 |
1、在本市内注册、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关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,而且项目实施、项目成果及产业化必须在东莞市。 2、属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,上年度经市统计局统计的研发投入为零的企业不得申报。 项目必须确定一名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总负责人 |
15 | 省级创新型企业项目 |
1、东莞市认定的第二批创新型培育企业和创新型龙头企业; 2、2014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相对2013年度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有所增加 |
16 |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资金项目 |
1、广东境内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一定科研开发能力和基础。项目产业化实施地点必须在广东省内。 2、项目申报资料按照阳光政务平台申报要求填写。项目申报单位及申报人可根据需要提交其他相关附件,附件材料应对项目申报内容和方案进行佐证,说明项目实施计划等。 |
17 | 成长型骨干企业(续) |
1、企业通过成长型骨干企业的认定 2、销售比认定前高3%以上; 3、首次突破50亿; |
18 | 机器换人专项资金 |
1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或技术创新活动所购置的设备费用; 2、当年购置的设备,第二年申请; 3、购买设备的合同、发票、名牌必须集全; |
19 | 融资租赁贴息申报 | 租设备或者贷款的利息 |
20 | 信息化专项资金申报 | 1、两化”融合应用项目 2、信息化认证项目 3、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 4、重点工业设计机构项目 5、信息化系统集成商项目 6、供应链协同管理引导项目 7、软件与信息服务共享和云平台服务项目 |
21 | 智能车间享补贴 | 申报企业要达到一系列条件:项目原则上应配置100台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数控系统的国产智能数控装备,配套使用国产工业机器人,实现装备操 作及加工过程的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柔性化;应重点实施新型传感器、工业控制系统、仿真模拟系统、工业软件、柔性生产线等智能可控制造模式,推动生产线的信息 化和智能化示范推广; |
22 | 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示范项目和清洁生产项目 | 申报企业要达到一系列条件:项目原则上应配置100台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数控系统的国产智能数控装备,配套使用国产工业机器人,实现装备操 作及加工过程的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柔性化;应重点实施新型传感器、工业控制系统、仿真模拟系统、工业软件、柔性生产线等智能可控制造模式,推动生产线的信息 化和智能化示范推广; |